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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过期香肠且食品添加剂问题突出 海口一商行被罚5000元

销售过期香肠且食品添加剂问题突出 海口一商行被罚5000元

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,海口琼山加佳旺日用百货商行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香肠,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。

据了解,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,该商行货架上摆放有3袋预包装香肠,均已超过标注的保质期。经调查,该商行未能提供上述香肠的进货票据及供应商资质证明,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。截至被查获时,涉案过期香肠尚未售出,但库存状态表明其处于待销售环节。

监管部门认定,该商行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(十)项关于“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”的规定,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(五)项,结合涉案货值较小、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情节,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对该商行作出没收过期香肠3袋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该案同时暴露出食品添加剂销售领域的监管重点。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同样需要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确保所销售的产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合格且在保质期内。若违规销售过期或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,也将面临与食品销售相同的法律责任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,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食品添加剂,及时清理过期变质产品。消费者如发现商家销售过期食品或滥用食品添加剂,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

目前,该商行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,并承诺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此次处罚也为其他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销售者敲响了依法经营的警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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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11 17:17:44